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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保护普法“双城记”——“苏小环与法同行”新模式探索

时间:2025-07-29 16:48:55 作者: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5月22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效能,近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相关环资法庭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模式一:普法宣讲+实地观摩+庭审警示

  5月27日下午,“苏小环与法同行”南通专场普法宣传活动以“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为主题在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举行。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刘晓蕾发表致辞,他希望大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生态文明理念;以《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施行为抓手,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工作;以“苏小环与法同行”等普法品牌为载体,持续丰富学法普法活动。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三级调研员殷宝生从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制度创新及贯彻举措等多个维度,对5月22日新施行的《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进行了解读。

  在长江生态修复成果实地观摩环节,省生态环境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一行走进龙游湾沿江生态景观带,身临其境,真切感受到如皋在生态修复工作中付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显著成效,也更加坚定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信心和法治力量护航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心。

  活动期间,一起不服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在长江二庭公开开庭审理,50余名执法人员及企业代表现场旁听庭审,“沉浸式”学法用法。

  扬州、泰州、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扬州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兴化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长江镇政府相关人员及长江沿线企业代表共60余人参加活动。

  模式二:普法宣讲+实地观摩+党建融合

  5月28日上午,“苏小环与法同行”(盐城专场)暨盐城市2025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建湖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举行。

  刘晓蕾在致辞时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夯实普法政治责任;要创新普法方式,确保普法工作成效;要提升执法能力,推进日常普法。按照“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鲜明导向,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要求,加强行政合规指导,向企业送去法律“及时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优化营商环境。

  围绕“生态法治润湿地 损害赔偿护新生”这一主题,活动实地查看了建湖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随后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党支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和建湖生态环境局党总支部在建湖县党性教育基地红馆开展党建共建活动。

  活动期间,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围绕《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主题做了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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